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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检察院五措并举抓文明创建

】 发布人:单宁 王树林 来源: 时间: 2016-12-01 04:39

洪江市检察院五措并举抓文明创建

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近年来,洪江市检察院大力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不断加大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深入、有效开展,有力推动了各项检察业务的全面发展。2014年该院荣获湖南省文明单位称号,今年被洪江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办公室列为文明创建示范单位。

一、树立文明创建意识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抓组织领导,促创建。院党组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建立了完善的文明创建工作机制,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对照创建目标、标准和责任,把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抓政治教育,助更新。坚持院党组、党支部和检察委员会定期学习制度,组织干警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等职业纪律,帮助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执法观、荣辱观、群众观和价值观。

抓作风建设,保廉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廉政自查、述职述廉工作,强化自律意识,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管事及防惩并举的机制,有效地预防了违法违纪情况的发生,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突出检察工作特色,立足本职抓文明创建。

加强业务培训,促提高。加强业务培训教育,加大岗位练兵和岗位培训力度,邀请专家授课,选派干警参加省、市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提高了检察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和提升学历教育,努力培养专业化、知识化的人才,提高了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突出业务建设,筑防线。近两年来,该院查处了多起渎职侵权、贪污、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同时,立足检察职能开展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有关单位上法制课3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单1万余份,筑牢领导干部法律防线。

做好文明接待,树形象。在接待来访群众时,遵照检察礼仪规范着装整齐,实行“一张笑脸相迎、一声您好相问、一杯清茶相敬、一番热情相助、一句走好相送”的亲情式服务,并实行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检务公开制等,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三、活跃文明创建形式,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开展争先创优,树榜样。该院近年来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湖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怀化市先进基层检察院、怀化市执法质量考评先进院、洪江市文明红旗单位等荣誉称号。有2名干警被分别评为怀化检察机关首届十大模范人物和洪江市“十佳政法干警”,实现了工作上台阶、队伍树形象的奋斗目标。

借用组织力量,搞活动。该院设立了“职工之家”、健身室、图书阅览室、荣誉室、食堂,确保干警开展活动有场所、学习有图书,丰富干警业余生活。开设检察文化专栏、学习心得专栏、廉政文化走廊。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工、青、团、妇等组织作用,常年组织干警开展拔河、羽毛球、兵乓球、篮球、象棋比赛等文体活动。积极开展文明评选活动,评选文明家庭、文明科室、文明干警等。使广大干警陶冶了情操,激发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开展安全创建,美环境。因地制宜地对办公楼、办公室等进行了全面的绿化和美化,在办公楼要害部位安装了防盗设施和消防设备。配备了保洁员对办公楼及周边卫生进行打扫,每周五组织全院干警打扫办公室及办公区域的卫生,并督促检查,营造了一个舒适、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

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倡道德文明风尚。

设立道德讲堂,讲道德。设立道德讲堂,每年开展4次以上的讲课活动,通过宣讲身边的道德模范、检察官职业道德、检察官礼仪规范等,提升了干警的道德观念。

开展志愿服务,学雷锋。建立了组织领导机构目前有45名干警已注册为志愿者。积极参与洪江市“践行雷锋精神、共建文明城市”活动,志愿者服务队开展了清理白色垃圾等活动,对相关区域的卫生死角的垃圾进行了打扫20余次。两年来,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活动30人次,献血9000ml。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下乡”等活动,每年开展4次以上的志愿者法律服务活动,200人次为老百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持续开展慰问困难职工和困难群众等送温暖活动,共计发放慰问品、救济款项9万余元。

开展文明餐桌,造氛围。通过宣传栏等媒介,大力宣传文明就餐、节俭消费;同时在食堂张贴文明用餐海报,制作温馨提示牌。倡议全体干警文明就餐、环保就餐、排队就餐、爱惜粮食,杜绝浪费。成立文明就餐督察队,监督餐厅饭菜质量、加强干警文明就餐引导。

五、大兴文明创建之风,开展爱心帮扶解困。

开展困难帮扶,解民困。班子成员联系贫困户、人大代表、致富带头人、基层老干部等对象150户,干警深入基层150余人次,落实帮扶资金30万余元,下乡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送法下乡”等活动,发放法律宣传手册2万余份,提供义务法律咨询520余人次,赠送《农民致富经》等图书资料4000余本,受理涉检信访30多人次,解决群众矛盾纠纷30余起,为群众办实事好事50多件。多年开展建设扶贫工作,派出一名中层骨干担任雪峰镇两溪口村住村第一书记,已投入扶贫资金8万余元,争取扶贫资金26万元,用于修建公路、水库、水渠和村部建设。

开展移民帮扶,恤民情。近三年来,该院长期安排了一名院领导和三名干警到托口,先后投入30余万元为移民解决实际困难,化解移民矛盾20余起,帮助解决低保结业5人,有力支持配合了移民搬迁工作,得到了市委政府的表彰。

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解民忧。近两年来我院出台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办法,在洪江市开展了刑事被害人救助摸底工作,确定了34名救助对象,共发放救助资金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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