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麻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在走访该县畜牧水产业主管部门时,发现该县畜牧水产局在查处违法捕捞专项整治活动中存在履职不当的情况。
据悉,该县部分水域一直存在非法电鱼现象,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并且严重破坏渔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为此,麻阳县检察院在督查履职的过程中,收缴了一批用于电鱼的电缆、变压器,清除了大量地笼、草笼等非法捕捞工具,查获非法渔获物约300斤。被查的渔民龚某等人承认使用电瓶电鱼的事实。
据了解,电鱼属国家明令禁止的捕捞方式。电网所过之处,周围5至10米范围内的鱼都会被电死或电晕,受过电击的漏网之鱼会丧失繁殖能力,其他水生生物也会遭到没顶之灾,对所经过水域的生态系统会造成严重打击。针对日益猖獗的非法捕捞现象,麻阳县检察院向该县畜牧水产局发出检察督促履职建议,建议其加大履行职责及执法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电鱼捕鱼现象,同时强化宣传力度,健全宣传补偿机制。
此后,该县畜牧水产局收到检察督促建议后,立即开展纠查工作,表示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墙报、微信、警示牌等方式加强宣传,同时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力度。对破坏渔业资源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力争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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