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检院“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要求,9月18日-22日,新晃县人民检察院民行、控申部门干警在吴吉芬副检察长的带领下,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集中开展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结合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主要围绕民事行政检察职能,通过向群众发放民事行政检察宣传资料,重点向群众宣传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监督职能和理念、民行案件申请监督的条件、申请途径、监督方式等,进一步扩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深认知度和司法公信力开展的活动,有效的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了解。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民行检察宣传材料300余份,接受群众来访、法律咨询20余人次,宣传过程中,群众纷纷向检察官提出自己生活中和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困惑,在得到检察官耐心细致的答复后均表示会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合理、理性进行维权,做懂法守法的好公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同时也进一步引导人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诉讼权益。
主办:怀化市人民检察院 举报电话:0745-12309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人民路迎丰中路737号 邮编:418000
建议使用IE10.0以上版本,分辨率1024*768的显示器设置观看本网站
技术支持:怀化市恒德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074577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