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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选调司法行政管理人员公告

】 发布人: 来源: 时间: 2017-08-10 02:11



为进一步加强溆浦检察队伍建设,充实综合行政管理力量,经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司法行政管理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司法行政管理人员共2名。

二、基本条件

1、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具备公务员身份。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1982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本人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无违法违纪记录。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无犯罪记录。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9月1日(从溆浦县人民检察院网址:http://www.hysjco.com/xpx/下载报名表),双休日不受理报名。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附身份证号码),并提交原用人单位及公务员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报名表,到溆浦县人民检察院政工室现场报名。

2、溆浦县人民检察院政工室工作人员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资格)。

3、考试时间:2017年9月20日,地点见《准考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写作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实行100分制。

4、考核(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对象,由溆浦县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考察组对选调对象进行全面考核(察)。

5、公示:根据考核(察)结果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实名举报,经查实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身份不符等影响其选调时,实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调入人员的行政职级按报名前的行政职级确认。

2、一经调入,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需满5年。

3、其他未尽事宜由溆浦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3224179

溆浦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公室

2017年8月10日

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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