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取高额利润,不顾他人身体安危,长达3年时间销售假药。近日,溆浦县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舒某。
舒某,系湖南溆浦县人。2014年,舒某通过报纸上宣传的药品广告,电话联系广告联系人王姓女子,经过协商,双方通过邮寄方式,多次以50元每包购进“喘咳冲剂”,该“喘咳冲剂”外包装标示有治功能,用于治疗哮喘病、气管炎等疾病,但未标示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地址、不良反应、禁忌症等内容,后经怀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此“喘咳冲剂”为三无产品,属于假药。
舒某在购进药品后,未取得任任何资质、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将进购来的“喘咳冲剂”以80、100、120元不等每包销售给刘某、李某、吕某等十余人。从2014以来,舒某一直在溆浦县低庄镇、花桥镇、观音阁镇等地销售“喘咳冲剂”,截止舒某被抓,其共计进购假药6000余元,获利5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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