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中方县院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规范司法的关键点和突破口,出台了《中方县人民检察院执法质量考评办法》,积极推行“三三法”案评模式,坚持每月集中开展案件评查1次,评查自侦、公诉、侦监、民行、控申等各类案件,经过评查、整改,案件不规范点明显下降。
一、健全“三项机制”,确保评查问责有章可循。一是健全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完善案件评查办法,评查依据为《湖南省检察机关执法状况考评办法》和《湖南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考评计分细则》,评查情况通报必须见人、见案、见问题,整改责任人上提一级,普通干警由部门领导负责,部门领导由分管检察长负责,问题纠改见剖析、见措施、见实效。二是健全评查组织保障机制。成立执法质量考评领导小组,检察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案管、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控申、民行等部门各推荐一名业务骨干,担任评查员。评查员每月定期对业务部门所办结的案件进行网上和纸质卷宗评查,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分工负责,互相监督的工作机制。三是健全评查结果运用机制。为真正发挥案件考评工作对规范司法的促进作用,该院还对业务量化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加以细化完善,将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纳入业务部门中层干部考核档案和干警业绩档案,将每次评查出的问题具体到人,逐一记录在案,将其作为部门年终考核、干警评先评优、任职提拔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二、实行“三项结合”,确保评查方法灵活便捷。一是月评查与日常评查相结合。除每月评查组抽取部分案件组织集中评查外,还要求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承办人对照办案规范对所办案件进行全面自查,即查即改。案件管理中心则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案件流转、法律文书制作等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监督和抽查。二是随机抽查与专项评查相结合。在对各部门案件进行随机抽查的同时,重点加强对自侦案件的专案评查。坚持一案一查,对今年侦结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办案流程、法律文书制作审批、强制措施适用、同步录音录像、当事人及律师权益保护等内容均进行全面评查,评查出不规范问题及时反馈、及时纠正。同时,深入开展专项业务评查。不定期由纪检组、监察室牵头对涉案款物管理人员配置、硬件设施、管理账目以及扣押款项的管理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发现不规范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三是评查组评查与检委会委员评查相结合。在业务部门抽取多名经验丰富、能力素质高的业务骨干、办案能手成立案件评查小组,每次评查根据评查内容抽取人员成立评查小组,结合案件性质以及评查人员的业务经验合理分工,确保评查实效。同时,适时组织检委会委员参与评查,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的同时,及时发现评查工作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做到“三个突出”,确保案件质量有效提升。一是突出评查重点。评查组对案件主要事实、证据、手续、卷宗装订、卷宗填写等项目制定了相应的计分标准,实行“一案一卡”制度,重点检查案件实体认定、法律适用、办案流程、涉案款物处理、当事人及律师权益保护等规范司法的关键环节和容易发生案件质量问题的风险点,同时,注重法律文书制作质量、卷宗装订的科学性、完整性等案件办理细节问题。通过评查,以往存在的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案件讨论笔录简单等常见问题得到了有效纠改,干警的规范意识、程序意识明显增强。二是突出问题整改。每次评查后将评查出的问题汇总,组织院领导、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承办人开会,共性问题向部门、个性问题向承办人分别反馈,并在内网进行通报。每案填写《案件评查登记表》存档备查,要求部门及时形成具体举措督促落实。干警每人签订《规范执法承诺书》,切实做到真查真改。三是突出能力提升。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加强干警能力素质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比、组织案件办理心得交流会、人大代表听庭评议等多种形式,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逐步使办案规范的严要求上升为案件质量的高标准,为争创全市执法质量考评先进单位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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