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万元司法救助款,你拿着,希望你重新振作起来。”“谢谢,谢谢你们的帮助,我相信我家的生活一定会慢慢好起来的。”1月18日,芷江县检察院检察长毛晖同志带领两名干警来到芷江县岩桥镇岩桥村村民祁某家,当毛晖检察长将救助金送给祁某时,祁某握着毛晖检察长的双手激动得热泪盈眶。
祁某的妻子于2005年1月被人故意杀害致死,被告人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由于被告人被判决死刑前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被害人家属未获得任何赔偿。祁某现年老体弱,无经济来源,平常靠捡破烂度日,生活十分困难。得知祁某的困境后,芷江县检察院党组非常重视,毛晖检察长立即指示控申部门调查核实。经核实,祁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定,芷江县院依法给祁某家庭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此举受到祁某一家人和当地群众的纷纷称赞,在社会上引起良好反响。
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生活困难群众的关心与爱护。近期,芷江县人民检察院共发放司法救助资金7万余元,为14位当事人解决了实际困难,真正做到了把每笔救助金都用在刀刃上,使司法救助制度真正落实到生活困难的受害者、弱势群体,温暖了困难群众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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