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届人大二次
会议文件(31)
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9年1月6日在怀化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韩开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8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依靠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认真贯彻执行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有关决议决定,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能,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稳定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打防并举,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又切实保护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为打造平安奥运、和谐怀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2008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181人,提起公诉2112人,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办案中,坚持“两个基本”,确保快审快结;坚持诉侦结合,及时提前介入。成功地公诉了一批全省有影响的职务犯罪和全市有影响的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如永州市委原副书记周永亮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永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唐立武徇私枉法、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湖南凤凰沱江大桥坍塌事故主要责任人吴志华滥用职权、受贿案;汪振等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贩毒、抢劫、非法持有枪支团伙犯罪案;张应铁杀害3人的特大恶性绑架、故意杀人案;杨姣姣等9人在怀化市区内连续抢劫26次的特大团伙抢劫案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全年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全市连续五年无超期羁押案件。
(二)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全面准确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回应人民群众对刑事司法活动的新要求、新期待,体现和谐执法观,一年来,我们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 、初犯、偶犯和过失犯,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慎重逮捕和起诉。依照法律规定,对169名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可以采取其他措施的,决定不予批准逮捕;对177名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依法决定不起诉,提出检察意见并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积极稳妥推行刑事和解工作。对交通肇事、轻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和解达成协议并切实履行,被害人及其家属同意不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大胆启动刑事和解工作机制,该不捕的不捕,该不诉的不诉,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全市检察机关运用刑事和解依法不予批捕105人,依法决定不起诉112人。
(三)竭力做好息诉、息访工作。认真贯彻信访条例,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推行释法说理与强化内部排查,认真做好上访人员的息访、稳控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延伸涉检信访的预防网络,使涉检信访逐步减少。全年共办理各类来信来访587件次,妥善处理集体访、告急访、重复访31件;受理涉检信访6件,办结6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批办重大案件8件,并全部办结。同时对人民法院正确的裁判,认真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共息诉42件。
(四)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市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通力配合,采取深入开展打黑除恶、禁毒专项斗争和集中整治、法制宣传、建立综治联系点、对发案单位发检察建议等形式,推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制度,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挽救,探究对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大案要案、社会关注的行业和领域发生的案件、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民生的案件、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作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注意研究办案中的困难和问题,尤其注重对大要案件的内外协调,着力重点督导,落实办案责任制和侦查一体化机制,查处了通道原县委书记李先胜重大受贿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件。2008年,全市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3件102人。其中涉嫌贪污、贿赂五万元以上和挪用公款十万元以上大案42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国家工作人员3人;涉嫌私分、侵吞、挪用国有资产的国企人员20人;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3人。大要案所占比例较去年同期上升13.5%。反贪局易传连被评为全省“十佳反贪局长”,董小韵同志被评为全省“优秀侦查员”。
(二)立足检察职能,强化职务犯罪预防。为尽量减少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我们结合办案全面开展预防犯罪工作,全力挽救和教育干部。两级院均建立了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并积极采取以案释法、专题讲座、播放音像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受教育群众达1460人次;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系点28个;深入分析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和规律,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联手,在7个重大公共投资和重点工程项目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对侦结的68件案件,均开展了个案预防;结合实际提出预防检察建议77件。
三、大力加强执法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增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能力,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促进严格执法,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一)全面深化诉讼活动监督。在立案监督中,一方面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通过监督促使侦查机关立案10件;另一方面依法纠正错误立案、违法立案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撤销案件4件。在侦查监督中,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依法决定追加逮捕71人,追加起诉36人。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412人,不起诉188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85件次。如鹤城区院依法追捕的抢劫漏犯彭明辉,被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在刑事诉讼监督中,准确把握抗诉标准,加大抗诉力度,提高抗诉水平,对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等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2件,法院审结7件,改判3件。其中无罪改判有罪1件1人,有期徒刑改判死缓1件1人。如杨清等人故意伤害案,中院一审判处杨清有期徒刑十五年。我院认为,杨清逞强斗狠,组织邀约多人持砍刀、钢管等凶器,在公共场所肆意行凶伤害,致人死亡,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一审判决明显量刑畸轻。抗诉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杨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7件,提出检察建议6件。法院审结7件,改判6件。维护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着力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为了巩固和深化近几年来在市人大的强力支持监督下,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所取得的显著成效,2008年我们继续了加大监督力度。集中开展了对监外执行“五种情形”罪犯专项检察,清查1115人,发现脱管、漏管44人,均落实了管教措施,监督7名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2名列为网上追逃;对留所服刑罪犯执行刑罚检察、对未成年人羁押情况以及久押未决和超期羁押案件进行检察,督促5件久押未决案件得到最终处理,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利。立案查处了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开展减刑、假释听证755人。纠正监狱呈报的罪犯减刑、假释不当的案件91件。纠正法院的减刑、假释裁定不当16件。
四、接受监督和自我制约并重,依法行使检察权
(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加强对重大事项的专题报告。对人大常委会在执行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市院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1件,办理交转办案件3件。不断加强和改进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邀请视察工作,年初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征求意见函500余封。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二)努力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强外部制约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全市共聘请人民监督员110名。全年共有18件拟作撤案、不起诉决定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进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程序,经人民监督员评议同意后方作出决定。同时,我们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见证讯问、观摩出庭、参加执法质量考评和检察官述职演讲活动,使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执法活动更加透明。
(三)扎实开展检务督察活动,力促规范执法。2008年,全市检察机关通过认真开展以执法质量检查考评活动为主要载体的检务督察活动,完善了自我防错纠错的工作机制。市院共组织两级院先后开展了四次执法考评活动,共检查案件1211件,法律文书4000余份。开展了一次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对12件操作程序不规范的案件向相应基层院检察长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全市执法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活动得以有效规范。经省院复查考评,市院和13个基层院执法状况考评成绩均达到优秀。
五、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切实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理论武装、思想教育作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根本措施,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检察人员头脑。根据省院的统一安排,结合市委部署的“科学发展、富民强市”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读书、谈心、调研、交友、接访”五项系列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一是认真组织理论学习和培训。全市检察机关共组织专题讲座21堂次、开展讨论52次,观看电教片 45堂次,组织领导干部和中层领导培训120人次,组织“大学习、大讨论”网上知识竞赛419人次。市院特邀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领导和省院周世雄副检察长来怀讲学,召开了全市检察长理论研讨会。二是联系实际,解决重点问题。通过广泛征求意见,要求全体干警转变四个观念,强化四个意识。即:转变“重打击、轻保护”的观念,强化人权保护意识;转变“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强化程序意识;转变“机械执法、就案办案”的观念,强化司法效益意识;转变“司法神秘”的观念,强化司法民主意识。并结合自查出来的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检察纪律不够严明等问题,开展全面整改,收到了较好的学习效果。
(二)严把进人用人关,着力提高干警素质。严格执行凡进必考制度。2008年,再次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高学历人才,新录检察人员26名,其中硕士研究生2名。在用人问题上,全面推行“公开竞争、民主推选、组织审定”的方法。市院机关新提部门正职16名,副职13名,全部通过竞岗产生。对助理检察员也采取民主推荐、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从多名年轻干警中择优选任。通过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使市院队伍年龄、文化和专业结构进一步趋于专业化和合理化。为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市院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电脑知识培训。先后组织了两级院的检察长和业务骨干125人次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培训, 65名干警参加全省司法考试培训,对150名检察干警进行检察官等级晋升培训,对32名新录用干部进行岗前培训。全市司法警察进行了技能竞赛,市院机关通过组织挂职锻炼、跟班见习、业务考试、庭审观摩、辩论比赛、演讲比赛等岗位练兵活动,使干警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三)加强两级院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是履行职责、开展好工作的指挥部,没有一流的领导班子,就不可能带出一流的队伍,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为此,市院领导班子坚持从自身做起,模范带头,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同时通过推行市院领导对基层院分片联系指导的制度,强化市院对基层院领导班子的管理、监督和考核,着力提升两级院领导的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执行力、公信力和免疫力。年初顺利完成了基层院检察长换届交流和班子调整;六月份在市委的具体领导下,调整了市院领导班子。试行了对基层院的巡视制度,派员参加基层院的民主生活会。大力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大事项报告制,两级院绝大多数领导成员在政治、业务、思想作风等方面都较好地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四)整体推进基层院基础建设。基层院建设是全部检察工作的基础。市院党组始终把基层院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2008年按照中央和高检院的要求在基层院建设上狠抓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为解决基层院“两房”(办案、技术用房)建设、信息化建设、办案装备建设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市院先后为基层院到中央和省里争取到资金1549万元。按照高检院对“两房”的规范化要求,在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在县市区党委政府的高度关心下,克服重重困难,全市基层院的“两房”建设有6个院已经建成,7个院的主体工程已经完工。至此,全市“两房”建设的任务已基本完成。半数基层院二级、三级专线网已经开通,局域网和办案工作区已经建成,“两房”建设进入收尾阶段的基层院的二、三级专线网,局域网和办案工作区域正在抓紧建设。全市检察机关办案、办公条件得到全面改善。二是按照中央和省委文件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心和大力支持下,全市十三个基层院最低经费保障先后基本得到初步落实。
各位代表,2008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下取得的。对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我市检察工作还有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法律监督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差距,法律监督意识不够强,法律监督水平不够高,尤其是通过诉讼监督保护民生和公民民主权利的力度不够。有些传统办案方式还不适应新的形势要求。二是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一些检察官审查证据、突破案件、适用法律的能力不够强。三是由于工作繁重、条件艰苦,一些基层院难以招录和留住人才,检察官严重短缺、年龄断层、办案力量普遍不足的严峻形势依然存在。四是经费仍然紧张,“两房”的扫尾工作和信息化建设的压力仍然很大,各基层院债务包袱较重。对此,我们将以改革的精神和务实的作风,认真研究和解决。
六、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努力做好2009年的检察工作
2009年,全市检察机关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政治建检为根本,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龙头,以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基层院为重点,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要求,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办案水平,努力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真正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一)要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加强理论武装,打牢“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观念,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努力使广大检察官真正成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社会主义世界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践行者,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促进者,真正在检察工作中实现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
(二)要以创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深刻认识社会安定是最大的民生问题,继续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首位,积极主动、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打击与治理相结合。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促进刑事和解工作的健康运行,为创建和谐社会提供保障。
(三)要突出重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抓住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依法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活动。严肃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卫生、就学就业等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依法及时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坚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犯罪案件。同时,要着力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等各项法律监督。严查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案件,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四)要继续深化检察改革,巩固检察改革成果。进一步强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在人大的监督下,搞好人民监督员的聘任工作,在人力物力上给予保障。要严格执行高检院有关规定,保障人民监督员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督权。尤其要按照司法改革要求,全面推进检察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同时两级院要结合改革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系统严密的执法规范体系,建立执法档案,逐步实现执法办案工作程序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五)要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面完成基础建设任务。坚持和完善市院领导联系基层院制度。始终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强化对检察长的管理和监督。千方百计改善检察队伍的年龄、文化和专业结构,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抓紧解决办案力量不足、人才短缺问题。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健全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持科技强检,抓紧“两房”建设的扫尾工作,完成二、三级网络建设、办案工作区建设和全程录音录像设备建设,全面扎实推进基层院建设。巩固完善经费保障制度,严格规范经费收支。
(六)要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党性观念,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检察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竭力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办理并及时答复代表、委员的批评、建议和提案。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全市检察机关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团结一致,开拓进取,为“构筑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打造平安怀化、和谐怀化提供有力的法律监督保障和服务!
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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