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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28365365.com2015年度资金绩效自评

】 发布人: 来源: 时间: 2016-08-29 11:06

怀化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支出

整体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怀财绩〔2016〕97号)精神,现将我2015部门支出整体绩效自评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我院共有一个预算单位,含院本级及林检科,下设办公室、政治部、侦监科、公诉办公室、反贪局、反渎局、监所科、驻狱室、驻所室、民行科、控申科、预防科、技术科、研究室、法警队、行装科、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林检科、检务督察室、案管中心、退管科23个内设机构。

(二)机构职能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要职责是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领导全市各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检察工作任务;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检察工作。

(三)人员概况政法专项编制141名,实际在职人员123名,离退休人员65名,长期聘用人员20名,遗属9名。

二、预算编制情况

我院2015年预算编制完整精细,收支项目不漏项,收支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编制,没有部门预算外的收支项目。2015年我院收支预算为3993.72万元

三、预算执行情况

2015支出预算执行规范,人员经费支出严格落实规范津补贴相关规定,没有出现违规发放津补贴、实物等现象;公用经费及专项业务费开支符合预算安排,无挤占、挪用、截留的现象;资产采购有预算、计划,百分百执行政府采购;会议、公务接待差旅费等各项经费支出符合市财政规定的各项开支标准,无超标支出现象;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规定开支“三公经费”,全年无超支超标开支。全年总支出为738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6.6万元,项目支出2682.1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772.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934.1万元。两房建设支出2682.1万元。

四、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一)加强对中央、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经费的使用、管理,在专项资金管理中突出六专。一是进行专题汇报。及时将转移支付的文件精神、具体数量、制度要求,向院党组汇报,并提交拟采购的具体管理办法、使用计划供审批。二是编制专门预算。报送直接与案件挂钩的收支预算和项目支出明细表到市财政局,由市财政报经市政府审批后,执行预算。三是建立专帐核算。设立转移支付业务经费专帐,采取“单位申报、财政审核、支付报账”的核算程序,与日常的公用经费分别核算。四是实行专户管理。在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分别设立办案经费专户,防止日常公用经费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五是实行专项采购。业务装备经费在扣除省院统一采购费用后,其余全额下达到市财政采购专户,我院按照采购目录以及办案需要,编制装备采购计划,经市财政审核后,按照程序进行采购。六是开展专项考核,除了将专项资金的到位情况纳入基层院科考外,还对基层院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考核。

(二)强化内部财务自查、审计和调研工作,及时发现漏洞。为强化对政法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督,规范经费管理,我院根据省级计财处及市财政局的安排,积极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作用,狠抓内部自查和审计工作的落实,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纠正和整改。同时,我们就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刑诉法修改后更好的开展检务保障工作、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经费保障问题开展了几次调研工作,认真分析新形势下市、县两级检察院在经费保障中存在和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强化预算理财观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历年来,我院在经费保障方法始终坚持“算了再花”的好传统,在经费预算安排方面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积极争取财政“大预算”,确保经费足额到位;二是合理安排部门“小预算”,确保经费运行良好;三是严管费用执行“硬预算”,确保经费使用高效益。

(四)规范扣押款物的收缴,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政策。认真贯彻《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我院对扣押、冻结款物的管理,制订了涉案款物扣押流程,设立涉案款物明细帐及专门的涉案物品保管室。有关做法如下:一是扣押涉案款物时,必须由承办人提供经批准的立案决定书、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才予以扣押,行装部门开具非税收入缴款书,于三日内将扣押的涉案款存入财政指定的银行帐户,扣押的涉案物品存入至专门的保管室;二是与案件无关的款物,一经确认,必须及时、足额退还给当事人;三是结案处理涉案款物时,必须由承办人提供生效的法律判决书、处理决定书等有关法律文书,行装部门向当事人开具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办理罚没款的上缴入库手续。

(五)建立健全机制,不断完善非税收入执收管理体系
1、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化。按照深化非税收入集中征缴改革的要求,掌握和运用非税收入执收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系统管理功能和收缴效率,加强系统安全管理,切实保证非税收入及时、准确、安全收缴。积极推行执收单位利用信息化系统实施远程查询和对账工作,实现财政、代收银行、执收单位间的信息共享。

2、加大非税收入执收监督检查力度。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本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的监督,对本院的扣押、冻结款物工作定期进行检查;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本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进行监督。

(六)严格以票管收,切实加强非税票据源头控管。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健全非税收入票据管理的内部制度,并确定专人负责。按规定使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往来结算收据,认真做好财政票据年检工作,始终坚持票款同行、以票管收原则,严格执行 凭证购领、限量供应、验旧购新制度,强化财政票据源头控管。

五、经费使用的成效

(一)经费保障逐步落实。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得到落实,全省政法机关经费体制改革后,市、县财政按规定的标准安排预算,按人均2-3万元的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落实了人头经费。业务经费逐年增加。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加大了对检察机关的投入,额度逐年增加。我市财政虽然较为困难,但确保了中央及省级专款的足额拨付,弥补了办案业务经费的不足。

(二)装备建设起色较大。近年来,随着转移支付资金中的装备经费逐年递增,我院又通过自筹一定配套资金的方式,逐步发送了办案、办公条件,使科技装备建设有了较大的起色,为真正实现“科技兴检、科技强检” 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执法成效显著提升由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与非税收入脱钩,并且得到保障。“得奖驱动”的源动力减弱,非税收入征管不断规范,对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存在的问题

(一)“两房”经费,严重不足。因为地方财政困难,只安排部分资金,我院整体搬迁,面积达21000m2,负债沉重。

(二)财政预算保障不足,影响检察权的健康规范行使。尽管市领导强调要保证检察机关的公用经费最低保障,可是,当地财政本身就叫吃饭财政,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要想财政拿出工资以外的更多经费支持检察院也是十分有限的。

(三)科技强检、装备建设步伐滞后。这些年,除了用

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添置装备外,自身几乎无资金投

、解决的方法、建议

(一)规范检察经费预算保障方式。做好预算编制工作,每年在编制年初预算时,多与政府及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要打足打实,多提供政策依据,争取政府及财政多支持。

(二)争取拓宽渠道,多办大要案。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政法经费保障的意见的精神。多请示,多汇报,争取上级检察机关和财政部门给予专项资金补助。

(四)建章建制,严把收支关,开源节流。严格按单位财务管理规定开支,在努力保证办案费用的同时,严把招待费、会议费、办公费等方面开支,避免发生不必要的超支。

                           怀化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8月30日

www.28365365.com部门支出整体绩效自评报告.doc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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