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检察院利用电子卷宗实现无纸化评查提高评查质效
为了进一步促进司法规范化,提高案件质量,洪江市检察院近期对今年以来该院办结的案件开展重点评查工作,并首次利用电子卷宗开展网上评查,实现了无纸化评查,建立了案件评查新常态。
据了解,该院于今年3月份全面上线运行电子卷宗系统,除了将侦查机关的侦查卷纳入制作范围外,还将自侦部门撤案、移送起诉、不起诉案件;侦查监督部门批准或决定逮捕、不逮捕案件;公诉部门一审公诉案件、二审上诉、抗诉、审判监督程序抗诉案件;控申部门刑事申诉复查案件、国家赔偿案件;民行部门对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不服的案件等,上述案件的检察内卷,均纳入制作范围,实现了电子卷宗与案件评查的高效对接,摆脱了传统案件评依托纸质卷宗的评查旧模式,建立了高效精准节约的案件评查新模式。
该评查模式只需案件管理部门在办案系统中建立统一的评查账号,赋予相关权限与待评查案件关联;案件评查员使用评查账号登录即可在电子卷宗区查看相关案件的侦查卷、检察内卷。使用电子卷宗评查,可以对侦查卷、检察内卷全面进行评查,发现案件的实体方面、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才更全面、客观、准确。使用电子卷宗系统开展案件评查,也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对案件办理过程的干扰,提高评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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