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检察院“四机制”打造侦监工作新亮点
洪江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突出重点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在严把案件质量关的,多措并举,打造侦监工作亮点,狠抓立案监督和追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三年来,该院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43件45人,其中监督立案25件25人,法院有罪判决18件18人,监督撤案18件20人;追捕38人,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立案监督工作和追捕工作连续两年在怀化市排名第一,案件性质考评连续两年实现零扣分。
1、创新监督线索收集机制,化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针对立案监督工作和追捕工作普遍存在的线索收集难的问题,该院转变工作系列,积极进行侦查监督职能宣传。召开“侦查监督工作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和各界群众对侦监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在人员密集和流动性大的地方集中开展侦查监督职能宣传和咨询;利用平面媒体,通过实时报道个案办理情况达到推介侦查监督职能的目的。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扩大了侦监监督的社会影响和人民群众对侦查监督工作的知晓度,拓宽了侦监监督线索的渠道。通过创新监督线索收集机制,该院收集到立案监督线索23件,占立案监督总数的53%;收集追捕案件线索13件,占办理追捕案件总数的34%。如该院在进行法制宣传时,了解到一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组织未成年人在校女生在洪江市黔城镇滨江路一带从事卖淫活动,激起了当地群众的愤慨,受害学生家长及其亲属也情绪激动。该院在批准逮捕的陈某的同时,对走访中得知的其他发廊老板汤某、王某、周某、向某、杨某、石某等人涉嫌容留卖淫、介绍卖淫,于是进行立案监督,并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及时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配合、引导取证。协助梳理、固定证据,通过对该案全程跟踪监督,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被先后抓捕归案。最终法院对涉案人员均作出有罪判决。该案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
洪江市检察院在主动向社会收集监督线索的同时,还加强案卷审查工作和讯问工作,从中发现案件线索。该院通过加强案卷审查工作和讯问工作,发现立案监督线索20件,站立案监督总数的47%;收集追捕案件线索25件,占办理追捕案件总数的66%。如该院在办理曾某等人涉嫌开始赌场、聚众斗殴一案中,通过细致审查案卷和加大审讯力度,发现该犯罪团伙中的张某等9人也涉嫌开设赌场、聚众斗殴等刑事犯罪,遂追捕上诉9人,后张某等人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效的打击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2、完善监督工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督合力。积极开展立案监督工作和追捕工作,必须要有公安机关的配合。该院通过定期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统一支付理念,就立案监督工作和追捕工作中存在和遇到的问题相互交换了意见、查找了问题症结、寻找了解决方案,为共同提高办案质量达成了共识,形成了监督合力。该院侦查监督部门对所有追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均建立了台账,并定期更新,通过公检联席会议,定期对在逃人员抓捕情况进行通报,特别针对那些社会影响恶劣,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嫌疑,督促公安机关制定专项抓捕计划,加大抓捕力度。如该院在办理陈某、李某等人涉嫌盗窃犯罪一案时,查清还有一个同案犯邓某也参与了作案。该院及时向洪江市公安局发出了《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但由于犯罪嫌疑人邓某系外地人,且具体身份信息尚不明确,公安机关在其潜逃两年后仍未将其抓获归案。该院通过公检联席会议,督促公安机关对邓某上网追逃,并联合公安机关制定了针对犯罪嫌疑人邓某的专项抓捕计划。近期犯罪嫌疑人邓某已经被公安机关抓捕到案,并被洪江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3、建立重点案件专项整治机制,重点打击涉毒案件。洪江市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一些涉毒案件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但是公安机关仅对其采取强制戒毒或行政拘留等处罚,未对其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予以刑事打击。该院把涉毒犯罪当作打击重点,深入强制戒毒所、拘留所收集案源,对涉毒犯罪做到除恶务尽,毫不手软。该院近三年来监督立案涉毒案件16件16人,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政策秩序,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4、健全捕诉衔接机制,确保监督实效。审查批捕和提起起诉是刑事诉讼中相辅相成的两个阶段,只有在工作上形成合力,团结协作,构建捕诉衔接机制,才能确保监督实效。一是定期组织双向沟通,相互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共同分析和总结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实现资源内部共享。二是构建重大疑难案件协商、预警机制。该院侦查监督部门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立案监督、追捕案件时,积极听取公诉部门的意见,邀请公诉部门人员参加案件讨论。以审查逮捕和提起公诉的标准,共同引导公安机关取证,提出继续侦查的方向和意见,对案件可能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前做好应急预案,防止出现执法办案风险问题。三是强化侦查监督衔接机制。该院侦查监督部门办理的立案监督、追捕案件。在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通知立案书》、《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后,要求公安机关将有关资料附卷,并将该情况及时同时公诉部门,由公诉部门实施跟踪监督,确保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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