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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市检察院工作报告(人大定稿)

】 发布人: 来源: 时间: 2016-06-05 12:33

市四届人大二次

会议文件(十五

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8日在怀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熊文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紧紧围绕构筑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发展战略,按照两年强基础,三年上台阶,五年创一流的总体工作目标,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实现中国梦的怀化篇章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执法状况考评先进单位,全市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中方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通道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文明标兵单位,新晃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市检察机关共有21个集体、105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一、全面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努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全市检察机关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努力使检察工作成为怀化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企业、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提出了20条具体服务措施,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独立行使检察权、检察工作与全市工作大局、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坚持原则与讲究方法、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依法打击与依法预防、依法监督与接受监督等七大关系,提出了慎用强制措施的 六个严禁硬性规定,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生产经营秩序,确保执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市检察院在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设立了检察联络室,依托检察职能,直接为招商引资、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受到了园区干部群众和企业的欢迎。

运用检察职能,积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努力优化市场环境,依法批捕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集资诈骗、非法经营、传销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犯罪嫌疑人111人,起诉 87人,有效地整顿和规范了市场秩序检察机关先后办理了社会高度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系列案件,以涉嫌合同诈骗罪,依法批捕了鹤城区桐形村村民宅基地上非法联合建房并进行销售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批捕了怀化大厦国际名品城开发商、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以涉嫌集资诈骗罪,依法审查起诉了涉案2.2亿元的犯罪嫌疑人向某某努力优化政务环境立案查办利用人事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侵害群众利益案件104人,查办在土地审批、项目投资等行政管理活动中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案件17人。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接受职能部门查询608次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提起民事诉讼案件110件,依法回应收款项510多万元。

面向基层群众和基层组织,延伸检察职能,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全市建立乡镇检察联络室35个,聘请检察联络员137名,注重源头上化解矛盾,夯实了检察工作的群众基础。畅通群众控告申诉渠道,高度重视群众诉求,受理来信来访496件,举报线索188条,组织检察长接待日312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542件。妥善处理涉检网络舆情5件,及时向网民答疑释惑。坚持人文关怀,救助刑事被害人14人,发放救助金6.74万元全市保持了涉检赴省进京非正常访的零记录,市检察院化解涉检信访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推介。

二、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责。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强奸、故意杀人等严重刑事犯罪,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00人,提起公诉2732人。加大涉毒犯罪案件办理力度,共批捕涉毒犯罪嫌疑人467人,提起公诉577人。依法从宽处理轻微刑事犯罪,把司法温暖体现在个案中,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不批捕14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不起诉264人,办理刑事和解案件84件。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对5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捕不诉,并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促其早日改过自新。

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全市共立职务犯罪案件149人。其中,贪污贿赂84人,渎职侵权65人;立大要案55人,占立案总数36.91%依法起诉 92人,已依法判决72人。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专项行动,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查办在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医疗服务、新农村建设等民生领域贪污贿赂案件37查办发生在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领域、林业领域的渎职犯罪案件29全市查办的典型案件有: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置办原主任蒋某涉嫌特大受贿案;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原总经理向某某涉嫌特大受贿案;新晃侗族自治县畜牧水产局局长、副县级干部刘某某涉嫌贪污、受贿案;洪江区工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郭某(副处级)涉嫌贪污案等立足检察职能,坚持侦防一体,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共组织专项预防调查62次;完成分析报告32份;开展警示教育、专题讲座90次;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55份。市检察院在市电视台举办了交通杯大型预防职务犯罪知识竞赛,组织了全市地税系统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观摩和工作对接会,在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在市委党校成立检察联络室,向党校干部学员开展检察职能法制宣传和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坚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加强立案活动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57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5人;追捕、追诉漏犯220人,追诉漏罪48;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42深入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加大对群众高度关注的食品、药品犯罪监督力度,横跨湖南、贵州等多省制售假药的5名团伙犯罪嫌疑人,被以涉嫌销售假药罪依法审查起诉;通过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社会和新闻媒体关注的怀化城区使用毒镖杀狗、存储有毒狗肉多达5吨并进行销售的10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审查起诉。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6件,法院已改判5件;提出量刑建议1210份,法院采纳1014份。加强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案件提出(请)民事抗诉1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加强刑罚执行活动监督。采取市县两级检察院分别审查把关机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1人;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纠正脱管、漏管50人;向监管场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168份,促进全市监管秩序进一步好转,全年无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

全市检察机关以正确适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为契机,在履行新的监督职责上积极作为。建立和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2件;依法开展收集证据合法性审查和庭审证据合法性证明,排除非法证据5份,严防错捕错诉;着力保障辩护律师合法权益,成功办理了全省首例维护律师会见权的申诉案件;开展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967人次,经审查改变或建议改变强制措施103人次;优化办案流程和人员配置,快速办理简易程序案件806件,办理二审出庭案件89;办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4件,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提请适用强制医疗案件13件。加强对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共开展司法渎职行为调查26件,结案并作出处理18件。其中向法院发检察建议16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1件,作其他监督处理1件;开展民事执行监督38件。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等法定权益转变侦查理念,改变侦查模式建立“绿色医疗救助”通道14个。严格落实“全面、全部、全程”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的规定,确保依法办案。

三、加强内外监督和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执法能力

狠抓内外监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认真开展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的调研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贯彻落实情况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认真办理人大批示件和交办件2市检察院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当面听取基层代表的意见,收集意见和建议25条。编辑《检察监督工作手册》,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检察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完成人民监督员选任程序改革,市检察院新选任人民监督员72名,组织对基层检察院办理的9件职务犯罪案件实施监督;推行阳光检务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全省率先创新个案监督方式,把案件基本信息和监督方式以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给犯罪嫌疑人的主要亲属、律师、单位领导,共发送手机短信1562条;开展以介绍检察职能,展示公诉风采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300名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听取专题汇报、观看专题片和观摩公诉庭审,更加直观地感受和了解检察工作。加大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的宣传力度,强化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和《湖南日报》等省级以上报刊、电台和网络发表新闻稿件1000余篇。强化内部监督措施。加强受案、办案流程、涉案款物的监督和管理,对办案期限预警3852次;改进执法状况考评和检务督察方式,组织检查案件712件,督察个案7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进行明察暗访8次,发现违纪苗头及时教育、及时处理,确保队伍纯洁。全市共有2名检察干警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

狠抓队伍素质。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精神,坚决狠刹四风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六项规定》开展干部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和转变执法理念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干警的政治意识、公正意识和纪律作风意识。大力改善队伍结构坚持凡进必考,全市共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检察人员42人,市检察院从基层遴选干部6人。队伍年龄、文化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检察机关35岁以下青年干警达到249人,占总人数的31.5%;研究生学历16名。不断改进教育培训方式举办学习两法各类培训班38期,提高干警适用新法的能力和水平。对今年新录用的检察人员,采取集中培训1个月、岗位实习锻炼2个月的培训方式,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战性。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岗位成才活动,选派干警到发达地区检察机关和上级检察院跟班学习,有35名干警通过全国司法考试。

狠抓基层基础。强化对基层的指导,坚持季度业务督办调度机制,完善对基层院分类考核制度,实行市检察院领导对口联系基层制度,提升了基层检察院的工作和管理水平。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获评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和文明单位3个,市级文明红旗单位和文明单位8个。加快推进科技强检,全力推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实行了网上办案,有效提升了办案效率。加强机要保密系统建设,大力推进两网一线提质升级改造。

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主动服务大局的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有待加大监督的办法和措施不够多检察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检察干警执法理念、执法能力和执法作风还不能完全适应刑诉法、民诉法的需要,特别是人才流失、队伍断层的现象较为突出,检务保障的水平较低。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加以逐步解决。

各位代表, 2014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根本,以推进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创建一流检察院为目标,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建设新怀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这一总体思路,2014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突出党的领导,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政治方向,依靠党委领导有效解决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积极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认真听取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及时办理代表议案及委员提案,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重视社会各界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靠各界监督推进检察工作。

第二突出精神引领更加全面履行检察职责。要组织检察人员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积极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部署。要始终立足市情和检情,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在全市改革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的措施,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通过充分履行检察职能,重点服务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积极参与平安怀化、法治怀化建设。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和黄赌毒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突出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危害民生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重点打击非法集资、非法经营、诈骗、传销等严重经济犯罪,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健康诚信;依法打击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呵护怀化蓝天绿水青山;依法妥善处理轻微刑事犯罪,促进刑事和解,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加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廉洁怀化建设。坚决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危害生态环境、司法执法不公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工程建设、社会保障、医疗服务专项资金管理等民生领域的案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预防出生产力的指示精神,创新预防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的着力点,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全面履行两法新增监督职能,防范冤假错案,保障人权,提高司法公信力。

第三,突出履职能力,更加注重检察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控三公经费,进一步促进干警作风转变。优化人才培养机制,立足地区特点,注重录用通晓少数民族语言的干警,坚持人文关怀,加大解决基层检察院人才流失问题的力度。加强教育培训,坚持全员学习和全员考试,丰富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形式,提高干警执法办案能力。选派年轻干警到基层挂职锻炼和到上级院跟班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毫不松懈抓好队伍廉洁自律建设严格落实高检院下发的《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开展巡视和明察暗访活动,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问责处罚力度,提高检察队伍纯洁性

第四,突出科学发展,更加夯实检察工作基础完善分类考核办法,改进对基层检察院的领导和考核。坚持重心下移,协助基层检察院解决基建债务等突出问题和困难,努力实现基层检察院协调平衡发展。完善指导服务基层检察院机制,提高和改进服务基层的能力与水平。规范管理检察联络室,扎实开展联系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市检察院带头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全市检察机关文明创建层次。加快科技强检进程,完善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机制,提高网上办案能力和水平;抓好侦查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发现和查办职务犯罪能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不懈努力,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关键词用语说明

1六个严禁是指严禁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严禁到发案单位吃拿卡要或接受发案单位和企业的宴请、礼金、游玩等馈赠;严禁在企业拉赞助,到企业报销办案经费;严禁干预发案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干预市场主体合法自主的经济行为;严禁未经严格法定程序查封、冻结和扣押企业的资产、账户,传讯、关押企业法人代表。

2两法衔接是指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相对接。

3非法证据排除:是指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予以排除。

4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以实现慎重适用逮捕措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目的。

5两网一线是指驻狱(看守所)检察室要与监狱(看守所)监控系统联网、与信息数据系统联网,接通与检察院的内网支线。

6、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1.严禁接受案(事)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吃请、财物或者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2.严禁到夜总会及其他存在营利性陪侍活动的场所参与奢靡、不健康娱乐活动;3.严禁借婚丧嫁娶、子女升学就业等事宜大操大办;4.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由本人或亲属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报销;5.严禁用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及支付非公务活动费用;6.严禁公车私用、警车他用,违规将公车、警车停放在餐饮、休闲娱乐场所及旅游景区;7.严禁参与赌博、色情性质的活动;8.严禁耍特权、逞霸道及其他与检察人员身份不符的言行。

7本报告所引用数据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5日

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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